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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长参加宴会饮酒后死亡 单位垫付65万
2014-02-1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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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范春旭)2月11日,网友发帖称湖北罗田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偿。昨日,罗田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确实有城管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参加朋友生日聚会饮酒后死亡,但不确定饮酒是否为死亡的直接原因,此事仍在调查。罗田县城管局表示,赔偿金是64.8万,并非网上所传的124万,而且是垫付,并已起诉相关人员追讨偿还。

  城管队长参加生日宴后死亡

  2月11日,有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发帖《罗田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私下公款赔了124万》,称“1月9日,罗田县政协委员肖飞进为庆贺自己生日,在县城摆酒宴。其中参与的有一名副县级干部,河铺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县城管执法局中队长丰某等公职人员,丰某因饮酒过度身亡,为平息此事,有关部门垫付124万暂时应付死者家属。”

  昨日,死者丰某的妻子华女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1月9日晚上10点多,她回到家中,看到倒地不省人事的丈夫,“他耳朵后面乌青,满屋子酒味。”华女士立即拨打120将丈夫送医,但丰某抢救无效死亡。

  罗田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学文表示,丰某系该局一名中队长,与肖飞进儿子肖湘是同事关系,两人关系很好,所以受邀参加肖飞进的生日宴会。当天晚上8点左右肖湘送丰某回到家中。

  华女士介绍,丈夫丰某身体健康,平时喝半斤白酒没问题,华女士说,为了让丈夫入土为安,没有解剖尸检。

  纪委称生日宴会为私人买单

  昨日,罗田县纪委工作人员倪先生介绍,1月9日肖飞进在兄弟鲜蛙王餐馆摆了两桌,20余人赴宴,从18时开始吃饭,20时左右结束,共喝掉5瓶白酒,均是自带,消费共计1000余元,由肖私人买单。

  昨日,罗田县政协和罗田县纪委均证实,肖飞进系罗田县政协委员,从事建筑行业。县纪委表示这次生日宴请是肖的私人宴请,并非公款吃喝。

  至于,网帖中介绍的各位参加生日宴人员,县纪委调查称,河铺镇部分公务员确实参加了其生日宴。而罗田县副县级领导、协助分管城建的副县长工作的一名干部到现场送了一条烟后就离开了,没有参加宴请。

  罗田县纪委表示,丰某生日聚会饮酒后死亡,尚不确定饮酒是否为死亡的直接原因,此事详细情况还在调查。如有干部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纪委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相关情况。

  -追访

  城管局:出于人道主义垫付

  城管局称已起诉9名相关人员,要求偿还垫付款项

  昨日,罗田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学文介绍,丰某下班后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属个人行为,按规定城管执法局可以不管这个事。但事发后几十名家属情绪很激动,找到城管执法局,张学文说,为让死者入土为安,尽快平息此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罗田城管执法局前期垫付了赔偿款。

  经律师据相关规定测算,垫付的赔偿款包括丰某十多岁孩子和60多岁父亲的赡养费、精神损失费、安葬费以及亲属的交通误工费等,共计64.8万,张学文澄清并非网帖中所传的124万。

  1月26日,城管执法局已委托律师向罗田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当天出席生日宴和举办生日宴的人员以及送丰某回家的三方面人员共9人,要求他们偿还垫付的款项,张学文称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标题:城管队长参加宴会饮酒后死亡单位垫付65万

  原文链接:http://www.cnr.cn/newscenter/native/gd/201402/t20140215_514855335.shtml

  稿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刘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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